姜春律师
姜春律师法律网
6.nj64.com
南京姜春律师电话13770831974

申请劳动仲裁的时效有多长

申请劳动仲裁的时效有多长 一、申请劳动仲裁的时效是多久
  劳动仲裁是指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对当事人申请仲裁的劳动争议居中公断与裁决。在我国,劳动仲裁是劳动争议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必经程序。按照《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规定,提起劳动仲裁的一方应在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一年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除非当事人是因不可抗力或有其他正当理由,否则超过法律规定的申请仲裁时效的,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
  1、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2、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3、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4、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一年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二、怎样提起劳动仲裁
  提出仲裁要求的一方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
  无民事行为能力的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职工或者死亡的职工,可以由其法定代理人代为参加仲裁活动;没有代理人的,由仲裁委员会为其指定代理人代为参加仲裁活动。
  当事人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应当提交申诉书,并按照被诉人数提交副本。申诉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1、职工当事人的姓名、职业、住址和工作单位;企业的名称、地址和法定代表人的姓名、职务;
  2、仲裁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和理由;
  3、证据、证人的姓名和住址。
  仲裁委员会应当自收到申诉书之日起七日内做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决定。仲裁委员会决定受理的,应当自作出决定之日起七日内将申诉书的副本送达被诉人,并组成仲裁庭;决定不予受理的,应当说明理由。
  要想通过仲裁的方式处理劳动争议的,此时一定要知道法律规定的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的时效有多长,然后在规定的时效内提出仲裁申请。在这还要提醒您注意的是,要找对对应的劳动仲裁委员会,毕竟,对劳动仲裁委员会而言,不属于他们管辖的案件,他们是不会受理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姜春律师,手机: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其凭借深厚的法学...More>>

·刑法中如何计算偷税的罚金
      刑法中如何计算偷税的罚金?1、刑法中没有规定如何计算偷税的罚金,《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零一条纳税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者......


·私募基金收益率计算公式有哪些?
      私募基金收益率计算公式有哪些?一、私募基金收益率如何计算?1、时间加权净值收益率时间加权收益率的假设前提是,在基金进行分红时,投资者不取出......


·知识产权自海关备案后的有效期多长
      根据《知识产权海关保护条例》第十条,知识产权海关保护备案自海关总署准予备案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七年。...


·驾驶人故意制造交通事故的,保险公司是否应该承担赔偿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九条第一款规定:驾驶机动车,应当依法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


·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未通知怎么办?
      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未通知怎么办?公司只有按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合同才需要提前30天书面通知本人。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公司可以按《劳......


·醉驾造成的后果是非常严重的,但是,国家对于酒驾的禁令却屡禁不
      醉驾造成的后果是非常严重的,但是,国家对于酒驾的禁令却屡禁不止。生活中,很多人不仅存在着酒驾的行为,而且还有无证驾驶的行为。这种情况下,行为......


·成为抚养人的条件是什么?
      成为抚养人的条件是什么?有时,新婚夫妇可能因为身体原因无法生育但又很希望有一个孩子,就会选择收养一个孩子;或者因为家庭发生意外事故,父母双......


·商品房交房标准的界限是什么?
      商品房交房标准的界限是什么?国家对商品房交房条件的有关规定如下: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二十六条 房地产开发项目的设计、施工......


·要求增加抚养费需要提供哪些证据
      要求增加抚养费需要提供哪些证据若要起诉变更抚养费,我们需要向人民法院提交的相应证据主要是:(1)开销增大的相关证据,比如生活消费增加的相关证据票......


·长期分居几年婚姻无效?
      长期分居几年婚姻无效?一、长期分居几年婚姻无效?1、不管分居多久,婚姻关系都不会自动失效的,只有离婚之后婚姻关系才会解除。离婚的方式有两......


·二手房的国有土地使用证用过户吗?
      国有土地使用证是公民使用国有土地的法律凭证,它可以证明公民合法拥有某处国有土地的使用权。在二手房交易过程中,对于房产证的过户交易双方都十分重......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姜春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770831974
13770831974
点击这里给姜春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