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姜春律师法律网
6.nj64.com
南京姜春律师电话13770831974

申请做工伤认定的时间是多久?

在一些生产企业上班的职工,有时候会遇到安全事故,导致身体受伤。一般情况下,企业都会为其申请工伤认定,这样等认定结果下来后,职工可以享受到工伤保险赔偿,拿到一笔伤残补助金。当然,申请工伤认定是有时效性的,那么,申请做工伤认定的时间是多久?下面我们跟随我们具体做个了解。
  
  一、申请做工伤认定的时间是多久?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二、申请工伤认定向哪个部门提出?
  工伤认定属于工伤认定科(或者属于综合业务科、劳动关系科、劳动仲裁委),认定工伤后由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负责劳动障碍等级鉴定。用人单位拒绝支付工伤待遇,工伤员工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支付。1、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原劳动局)申请工伤认定,公司需要在事故发生的一个月内申报,如果公司不申请,则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在一年内提出认定申请。需提交材料:工伤认定申请表(劳动局的网站一般有下载)、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医疗诊断证明等;2、如果经过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一般设立在同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3、各省的赔偿标准是不一样的。根据不同的伤残等级,获得的补偿是不一样的。主要的补偿是:医疗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停工留薪期工资、伙食补助费、护理费等。
  三、申请工伤认定需要哪些资料?
  单位和个人申请工伤鉴定须提供:1、工伤认定申请表;2、受伤害职工的身份证复印件;3、劳动合同文本复印件或其他建立劳动关系的有效证明;4、医疗机构出具的受伤后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职业病诊断鉴定书)及初次治疗病历复印件。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综上所述,职工申请工伤认定,可以委托家属办理,也可以通过企业处理。如果是企业申请,则申请做工伤认定的时间应该在职工受伤之日起一个月内。如果职工本人申请的,则最长期限为一年。拿到工伤认定结果后,职工对此有异议的话,还可以请求行政复议。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姜春律师,手机: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其凭借深厚的法学...More>>

·工伤赔偿项目和标准及计算方式是什么
      在人们工作期间常常会不小心有工伤。根据法律的明确规定,对于一定的项目有相应的赔偿标准以及计算方式,当员工在工作期间有工伤,可以根据标准要求公......


·取保候审后能判缓刑吗
      取保候审后能判缓刑吗对于那些符合条件规定的嫌疑人、被告人,经过向相关机关申请,其实也是可以获得取保候审批准的。而日后要是经过侦查确认有犯罪......


·国企员工裁员补偿标准怎么计算
      国企员工裁员补偿标准怎么计算一、国企员工裁员补偿标准怎么计算?《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的计算】经济补偿按劳动者......


·法院不受理的劳动案件有哪些
      法院不受理的劳动案件有哪些一、法院不受理的劳动案件有哪些1、法院不受理的劳动案件如下:(1)违反劳动法的规定,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的劳动争......


·一、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的是哪些情形?
      一、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的是哪些情形?即时解除:《劳动合同法》第38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员工可以解除劳动合同:1、未按照......


·询问证人的程序是怎样的?
      询问证人的程序是怎样的?一、询问证人的程序是怎样的1.询问证人只能由侦查人员进行。侦查人员不得少于二人2.侦查人员询问证人,可以到证人的所......


·一般盗取他人信息贩卖信息判多久?
      一般盗取他人信息贩卖信息判多久?我们在日常生活中很容易遇到个人信息被贩卖的情况,比如收到陌生推销信息等。贩卖信息是指他人通过非法手段获取居......


·销售伪劣种子罪既遂量刑具体细分成哪些标准
      销售伪劣种子罪既遂量刑具体细分成哪些标准一、销售伪劣种子罪既遂量刑具体细分成哪些标准依据我国《刑法》第一百四十七条生产假农药、假兽药、......


·一、一次性抚养费一般是多少?
      一、一次性抚养费一般是多少?1、支付抚养费的项目:《婚姻法》解释(一)第二十一条明确规定:“抚养费”包括三项,即生活费、教育费和医疗费。有以......


·沈阳国有土地使用证怎么办理?
      沈阳国有土地使用证怎么办理?一、办理对象1、城镇土地使用登记发证的范围包括城镇房改房、经济适用住房、商品房和城镇其他用地,它是房屋所有权和国......


·一、争取孩子抚养费技巧有哪些?
      一、争取孩子抚养费技巧有哪些?在离婚案件中,人民法院在确定子女抚养费的数额时,一般是根据以下三大标准来确定:1、子女的实际需要。2、父母......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姜春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770831974
13770831974
点击这里给姜春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